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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微课堂 |什么是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和知情权?
时间: 2021-03-15   
如何理解财产安全权?
  保险消费者依法享有财产安全权。财产安全,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保险消费者购买的保险或接受的保险服务本身的安全,另一方面还包括除购买的保险或接受服务之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
  保险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和接受保险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一是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技术措施,妥善保管和存储所收集的消费者金融信息,防止信息遗失、毁损、泄露或者篡改等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二是很多违法人员打着保险的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金融活动,花样繁多,危害极大。
  作为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保险消费者,由于对金融知识的欠缺,很容易被违法分子诱骗,造成财产损失。保险机构应当多渠道开展金融消费教育,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嵌入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告知环节,普及金融知识;作为保险消费者,需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正规金融机构购买保险产品,防止上当受骗,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什么是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
  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了解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及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的权利。
  基于保险产品的复杂性,《保险法》对保险公司赋予了法定的提示说明义务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中国银保监会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出了一系列举措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推进保险合同条款的通俗化,要求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对责任免除、费用扣除、产品期限、退保损失等,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风险和特点、收益的不确定性等问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和提示,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违规信息,不得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
  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前,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不太理解、释义模糊的概念等要及时咨询。比如,阅读重疾保险合同条款时,应就“责任免除”“健康告知”等关键问题与保险公司进行有效沟通,并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
 
延伸阅读——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即: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
  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建立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
  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或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其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的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信息安全权
  在保障自身消费者信息安全基础上,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保险网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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