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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赔偿差异
时间: 2022-11-14   
    案例介绍
    王先生经营着自家的家具厂,有员工100人。王先生为其员工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限额50万。某天上班期间,员工小张在搬运家具过程中,位于家具顶端的柜子不慎掉落,小张被砸身亡。通过意外险保单,小张家属或得意外险赔偿50万元。
    王先生以为此事已完结,但随后收到小张家属的起诉通知书,要求家具厂赔偿小张的死亡赔偿金合计80万元。王先生辩称意外险已经赔偿,要求扣减50万之后赔偿剩余30万。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家具厂支付80万元赔款。
    风险提示
    意外险是补偿性质的保险,被保险人是员工自己。出险后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受伤员工或家属,该险种不是责任险,不能有效的化解企业在用工中所面临的人身伤害的赔偿风险,因此会出现即便意外险赔偿后,企业仍须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而雇主责任险承担是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事故,企业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可以有效的保障企业的用工,转移用工中所面临的人身伤害索赔风险。因此,建议企业在给员工购买意外险补充员工福利的同时,一定要买雇主责任险,转移自身风险。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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