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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险案例】等待期内确诊疾病无法获赔
文章来源:原创
时间: 2025-04-25   
第一部分 案例背景
   李女士,28岁,从事金融行业,健康状况良好。2023年初,她购买了一款短期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包括恶性肿瘤、重大手术住院等,保额50万元。保险合同约定等待期为90天,即在等待期内确诊的疾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李女士认为自己身体健康,因此并未在意等待期的限制。  
第二部分 出险与理赔
   投保后第45天,李女士因体检发现甲状腺结节异常,医生建议进一步检查。随后,她被确诊为甲状腺癌,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治疗,预计医疗费用8万元。她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希望报销住院及手术费用。但保险公司在审核后发现,她的确诊时间为投保后第45天,属于等待期内确诊的疾病,不符合赔付条件。因此,保险公司依据合同条款拒赔。
第三部分 案例分析
   一、等待期的作用
   保险公司设定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带病投保,确保保险资金池的公平性。
   二、合理规划保险
   如有潜在健康问题,建议尽早投保,避免因等待期问题影响理赔权益。
   三、保险组合搭配
   等待期较长的保险产品可以与带有无等待期或短等待期的产品组合投保,例如“惠民保”或单位提供的团体健康险,以提高保障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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